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精神,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具有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nyb相关阅读:
1、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
5、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涉及出租汽车各项收费意见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1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