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问题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1993-08-08  关注量:283  喜欢(2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一九九二年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出《关于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2)7号),对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简化手续,快捷、有效地沟通信息起到一定作用。根据执行情况和近期出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以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为主要内容。

  二、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可自行决定,抄报新闻出版署备案。北京市所属单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批件抄报新闻出版署。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单位,以及企事业、群众团体和个人在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应先分别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持审核同意的批件,到新闻出版署办理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由新闻出版署制定。

  三、凡涉及物质产品、科技成果、技术专利等内容的新闻发布会,登记时应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专利等主管部门的认定书或证明书。

  四、应登记而未登记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单位不予采访,不作报道。

  五、举办新闻发布会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新闻必须真实的原则。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

  六、举办新闻发布会要贯彻节俭精神,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记者和新闻单位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新闻发布会的规模要适当,要讲求实效。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3、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94号 商务部关于2010/2011榨季第三批国产白砂糖竞卖的公告

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逾期未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的紧急通知

5、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问题的补充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新闻出版 经济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新闻出版 经济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