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关阅读:
1、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勘探开发海洋和陆上特定地区石油(天然气)项目认定的通知
5、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中签国库券还本付息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