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4-10-18  关注量:911  喜欢(580)

各基层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函[2004]335号)转发给你们。为加强和规范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的后续管理工所,市局补充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实行申报备案备查制度。

  纳税人在申报免征营业税前,须持经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纳税人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备案备查表》(以下简称《备案备查表》)并报主管税务机关税政部门备案;依据《备案备查表》载明的内容,计算应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申报表中填列。

  三、各主管税务机关要不定期的对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进行检查,在检查时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中关于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营业额标准予以核查,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要取消其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追缴其所减免的税款,并按照《中华人们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各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每月15日前向市局(工商税管理处)报送《办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登记表》。同时,在次年四月底以前向市局填报本年度《纳税人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核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纳税人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备案备查表》(略)

  2、《纳税人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核查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发布《水运工程设计及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2、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3、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5、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