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财政部关于2005年记账式(八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5-08-04  关注量:948  喜欢(468)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2004年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05年记账式(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工作代码为:050803AG)。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数额及发行条件

  1、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发行,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300亿元。甲类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追加当期国债基本承销额,追加的基本承销总额控制在甲类成员当期国债中标额的30%以内。

  2、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期限3年,票面利率按竞争性招标加权平均中标利率确定。

  3、本期国债于2005年8月11日招投标,8月15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19日发行结束,8月25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

  4、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8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08年8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5、本期国债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公司”)托管注册。国债登记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根据本期国债中标结果及各承销机构填制(或默认)的债权注册申请书,对本期国债进行总债权注册和分账户注册。本期国债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

  6、财政部委托国债登记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期国债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二、发行及分销方式

  1、本期国债采取竞争性招标方式发行,银行间市场和证交所市场200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有权参加本期国债的发行招投标。

  2、本期国债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合同分销部分应于8月15日至8月19日发出分销确认,国债登记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于8月22日将债权记入分销机构证券账户。

  3、本期国债分销对象为在证券登记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国债登记公司开立一级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销。

  三、招投标有关事宜

  1、招标数量。竞争性招标额247亿元,基本承销额53亿元(跨市场国债承销团成员基本承销额按较高一档执行),基本承销额无需进行投标,按票面利率承销。

  2、招标方式。本期国债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发行,招标标的为利率,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本期国债票面利率。中标利率低于或等于票面利率的标位,按票面利率承销;高于票面利率15个(含)以内的标位,按各自中标利率与票面利率折算的价格承销;高于票面利率15个(不含)以上的标位,全部落标。

  3、投标限额及标位限定。每一投标人每一标位最高投标限额为30亿元,最高、最低投标标位差为连续的15个标位。本期国债不设投标利率上限。

  4、招投标时间。本期国债招投标工作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2005年8月11日14:00-15:00为竞争性招投标时间;15:15-15:45为甲类成员追加基本承销额投标时间;15:45-16:15为填制债权注册申请书时间。

  5、债权注册。国债承销团成员(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局除外)于招投标结束后,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远程招标系统(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填制债权注册申请书,在国债登记公司、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选择注册。逾时未填制的,系统默认全部在国债登记公司注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汇局无需填制债权注册申请书,系统默认全部在国债登记公司注册。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投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2004年记账式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通知》(财库[2004]1006号)规定执行。

  四、发行款缴纳

  本期国债发行款一次缴纳,各承销机构于2005年8月19日(含本日)前,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户名:国家金库总库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570-0512

  行号:011100099992

  五、手续费支付

  本期国债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0.05%,财政部在足额收到本期国债发行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销机构指定账户拨付发行手续费。

  财政部
  二00五年八月四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贯彻实施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云南省实施细则

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4、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的通知

5、关于印发《电力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财政部关于2005年记账式(八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财政法规 财务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