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3年第3号)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征收税率为5%-52%不等的反倾销税,其中,韩国SK化学株式会社的税率为13%,其英文名称列为“SK Chemical”。
近日,韩国SK化学株式会社向商务部申请,将该终裁公告中该公司的英文名称“SK Chemical”更正为“SK Chemicals Co., Ltd”。经审查,商务部决定同意其申请,自2006年9月22日起,以“SK Chemicals Co., Ltd”英文名称报关进口的韩国SK化学株式会社生产的聚酯切片适用该终裁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13%;以“SK Chemical”英文名称报关进口的原产于韩国的聚酯切片适用该终裁公告确定的其它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52%.
特此公告。
商务部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相关阅读:
1、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政机关、审计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资金缴库问题的通知
2、关于印发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
3、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号(关于公布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有关问题)
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重申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下级单位赠送奖金“红包”有价证券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聚酯切片反倾销案韩国SK化学株式会社更改英文名称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