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引导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在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打造自主知名品牌,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中发挥更大作用,按照《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商改发〔2006〕171号)文件要求,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有关机构和专家认真审核,并经社会公示,商务部决定认定“北京吴裕泰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吴裕泰)”等430个企业(品牌)为“中华老字号”(详见附件)。获得“中华老字号”品牌称号的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利用品牌优势,增强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在推进我国老字号振兴发展的征程中取得更大成绩。
今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我部振兴老字号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支持“中华老字号”的发展;要密切关注企业发展动态,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要指导企业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加快创新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对没有通过此次认定的企业,以及其他希望申报“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按照《“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的相关标准,认真组织企业参加今后的申报。
附件:第一批“中华老字号”名单
商 务 部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七日
相关阅读:
1、财政部关于确认2002年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商务部关于认定第一批“中华老字号”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