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发布2004年《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更新时间:2003-12-09  关注量:304  喜欢(190)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1号关于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告部分商品名称和编码进行调整的公告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3年 第72号

  根据我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承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发布2004年《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含《配额产品目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2年第6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配额产品目录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1

87021092

20座及以上至29座的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车

2

87021093

10座及以上至19座的装有柴油发动机的机动客车

3

87029020

其他20座及以上至29座的机动客车

4

87029030

其他10座及以上至19座的机动客车

5

87032130

排气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6

87032190

排气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载人机动车辆

7

87032230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8

87032240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9

87032250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10

87032290

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11

87032314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12

87032315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13

87032316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14

87032319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15

87032334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16

87032335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17

87032336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18

87032339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19

87032430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小轿车

20

87032440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21

87032450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22

87032490

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的汽油型其他载人车辆

23

87033130

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的柴油型小轿车

24

87033140

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的柴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25

87033150

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的柴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26

87033190

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的柴油型其他载人车辆

27

87033230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小轿车

28

87033240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29

87033250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小客车

30

87033290

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其他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31

87033330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小轿车

32

87033340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越野车(4轮驱动)

33

87033350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小客车(9座及以下)

34

87033390

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的柴油型其他载人机动车

35

87039000

未列名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2、陕西省建设厅、省监察厅贯彻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河南省南阳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的通知

5、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发布2004年《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海关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海关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