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进口金属废料的分类目录和申报方法作调整的公告

更新时间:2003-11-17  关注量:497  喜欢(55)

  为规范再生金属的进口秩序和企业的进口申报方式,打击价格瞒骗,促进我国再生金属行业的健康发展,海关对部分进口金属废料的分类目录和申报方法作了调整(详见附件),自2004年1月1日起,进口商在申报进口废金属时应按照本公告附件的规定填写报关单,否则海关不接受申报。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海南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质)押贷款办法

2、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3、海南省渡口渡船管理规定

4、海口市土地交易管理办法

5、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海关总署关于对部分进口金属废料的分类目录和申报方法作调整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海关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海关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