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根据《
一、自2005年4月29日起,对于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税则号列:54023111、54023112、54024110、54024120),海关停止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海关总署2004年第30号公告停止执行。
二、此前已经按照海关总署2004年第30号公告征收的反倾销保证金,有关进口经营者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退还。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相关阅读:
1、西安市税务局转发西安市粮食局《关于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问题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统计报表和调查工作评比计分办法》的通知
4、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5、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对原产于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