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正式启用修订后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

更新时间:2005-04-25  关注量:658  喜欢(496)

  根据海关总署2004年第35号公告,自200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规范统一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明确了委托双方法律地位和各自责任;为报关企业做好“合理审查”、填制报关单准备工作创立了规范统一的提示性范本;为报关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报关员提高执业素质提供了自律性业务支持;为优化报关市场秩序打下一个良好基础。试行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委托双方的普遍认可。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报关协会对试行期间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决定正式启用修订后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自2005年5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启用。

  二、考虑到部分企业仍剩有试行版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为避免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2005年5月1日后,试行版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仍可与修订后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并行使用至200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准予使用。

  三、修订后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可由中国报关协会负责向企业提供,也可由企业按照修订后规范格式在A4空白纸上打印自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样式)

  2、《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填写说明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商业连锁经营的通知

4、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新闻信息管理办法

5、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正式启用修订后的《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海关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海关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