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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延期使用

更新时间:2006-12-30  关注量:725  喜欢(358)

  经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现将2006年度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延期使用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签发的于2006年12月31日到期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含自动类和限制类),其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07年3月31日。其中,已签发的海关商品编码为4501900000和7401200000项下商品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不予延期。

  在自动延期时效内,有关企业可直接凭已领取的2006年度有效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办理海关直达手续。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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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延期使用】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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