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5-01-12  关注量:718  喜欢(98)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公告自2015年1月13日起执行。

附件: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表(1).doc

海关总署
2015年1月12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对海南省交通厅要求明确港口工程试运行有关问题的复函

2、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风险提示第9号—计划审计工作

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4、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5、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进一步调整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海关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海关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