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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于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启用,根据核查系统使用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海关总署汇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核查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系统新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拟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的请示》(〔1999〕外经贸法发第113号)及其附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一条 为了便利企业货物的合法进出口,促进企业自律守法,有效实施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对外交流、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海关对舱单电子数据传输的管理,提高直达效率,便利企业办理海关手续,特制定本办法。
海关总署: 《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送你署,请于1999年3月1日前对外发布,自1999年4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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