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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05年到期国债还本付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5年到期国债品种及条件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全部利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3号)精神,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现将实施中
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精神,切实做好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
2004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于12月2日至4日在河南郑州召开。这是政府采购法实施两年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意义重大。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财政部国库司司长詹静涛同志作了会议总结。
1999年10月15日发布,2004年12月12日第一次修订,2004年11月9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1日起施行。
为加强中央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指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和国债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强化投资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现根据《预算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等规定和要求,就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4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期限2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98。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2004年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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