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于2009年6月24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西兰和沙特阿拉伯的进口甲醇(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一、竞卖的组织管理 (一)竞卖管理工作由商务部商有关部门负责; (二)竞卖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中心)承担; (三)竞卖通过华商中心电子网络系统公开进行。
一、竞卖的组织管理 (一)竞卖管理工作由商务部商有关部门负责; (二)竞卖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中心)承担; (三)竞卖通过华商中心电子网络系统公开进行。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商务部批准《黄瓜流通规范》等7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现予公布。 以上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关于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历年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总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为提高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畜禽屠宰行业专家作用,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决定成立畜禽屠宰行业专家库,制定了《商务部畜禽屠宰行业专家管理办法》。
2010年以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以下简称《纲要》)和《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年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审核换证工作,大力推动行业清理整顿,不断。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