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资质许可
公司核名
税务筹划
财税资讯
注册
/
登录
通知公告
关注重点官方政策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资讯
>
财税政策
>
通知公告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关于《水利事业费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说明
一、总则和附则 1.《水利事业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水利事业费是国家用于发展水利事业的经费,包括水利事业单位机构经费和专项经费。”对水利事业费做出了明确的定义。
[通知公告]
财政部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附:修正本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财债字〔1999〕215号)发布后,文中有关内容因打印或遗漏等原因,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通知公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
安置归(难)侨是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项特殊的侨务政策,目前归(难)侨大多已进入退休年龄,华侨农(林)场生产经营又存在一定的困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比较重。
[通知公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山东省管理有关事项的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的规定,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随管理权限下放移交地方管理。
[通知公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江苏省管理有关事项的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的规定,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随管理权限下放移交地方管理。
[通知公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安徽省管理有关事项的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的规定,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随管理权限下放移交地方管理。
[通知公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四川省管理有关事项的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的规定,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随管理权限下放移交地方管理。
[通知公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山西省管理有关事项的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的规定,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随管理权限下放移交地方管理。
[通知公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黑龙江省管理有关事项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的规定,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随管理权限下放移交地方管理。
[通知公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原中央所属煤炭行业的部分单位养老统筹移交上海市管理有关事项的函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的规定,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随管理权限下放移交地方管理。
首页
上一页
···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
下一页
尾页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专员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