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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加强税务检查证管理,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 特此公告。
现将中外合作办学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为了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革前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现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
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现就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以下简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现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务机关对。
为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加强和规范我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现决定对《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中《企业所得。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涉税文书“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并的简并”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相关问题的公告 2018年第11号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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