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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完成《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编制工作,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
《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已经编制完成,现予公示。对公示信息的意见,请于7月21日前反馈中注协。 本公示信息不是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最终结果,提请读者和媒体留意。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保障审计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安全,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重要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部会计司会同国家档案局馆室司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会计司会同有关单位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行为,促进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开展业务合作,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
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规定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建设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会行党[2015]2号,以下简称“国际化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现就2015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会计体系,争取3-5年内在全国培养出一批管理会计人才的目标,中注协于2015年启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
《2015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计划》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 请各地注协做好相关组织工作,主要包括: 一、做好年度培训计划的协同管理和宣传。
为了倡导注册会计师强化职业判断意识,指导其更好地运用职业判断,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质量,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指南》,现予印发。 使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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