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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相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施甸县税务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020年2月4日)公示如下。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普洱税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办理税费业务的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科技司,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将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办税服务厅作为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建议您在需要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业务时,尽量选择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浙江。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涉税检举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群众到办税服务场所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非接触式”办税(费)的六项重要事项提醒如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受理上门信访事项的提示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嘉兴市税务局信访接待室暂时关闭,自通告之日起执行,信访人可通过拨打政务热线12345或嘉。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延长2月纳税申报期限 拓展网上办税覆盖面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防控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 云财办〔2020〕7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经费保障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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