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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852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9、10月金税工程稽核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云国税函[2002]63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昆明市国家税务局2002年9、10月份金税工程稽核系统运行情况,请一并贯彻实施。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省委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决定精神,为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服务工作,省农业厅、计委、经贸委、财政厅、外经贸厅、国税局、地税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证监会昆明特派办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2002]124号),确保今年全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扩面、清欠任务的完成,现就今年社会保险费清算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游侠财税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失效。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147号)(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
你局《昆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税率的请示》(昆国税发[2002]422号)收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2]1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9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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