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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发[2002]28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代收代缴范围按照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由西安市地税二分局委托西安市交警支队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的通知》(市地税发[2001]143号),凡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 陕地税函[2002]38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2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字[2002]199号)转发给你办,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及国家直属储备糖库和肉冷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发生时间的批复》(国税函[2002]103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3号令<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税发[2002]27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国税函[2002]34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2]8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近接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部机构提取管理费的申请报告》(司财发[2002]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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