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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部印发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提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制订统一的分包或劳务合作合同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行为,有效遏制沿海港口工程未批先建行为,保障水运工程基础设施安全和港口运营安全,经研究,交通运输部决定开展沿海港口工程未批先建专项整治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工作质量,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决定2015年在全国集中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
根据我部《关于在“十二五”期内继续实施中资方便旗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2011年第99号公告),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表)及有关资料,于2015年3月1日前通过挂。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经研究,决定取消《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交水发[2006]330号)规定的水运工程初步。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技术水平,交通运输部对2001年颁布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12月24日颁布了新的《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
为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请组织相关单位,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报本省(区、市)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经投入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包括停车区)。
为了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我部起草了《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3号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12月12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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