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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等部门发布的《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部制定了《电力部机电设备进口办公室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你局“《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有关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995]第023号)收悉。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发布后,一些地区和部门询问有关问题,经研究,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做出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转告我部。
我部《行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部党组会议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各司、局、各特派员办事处有关行政经费的申请事宜统一归口部行政司办理,由行政司集中向部计财司申请。
大冶有色金属公司: 你公司(冶色技(1995)10号)《关于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
你省《关于蛇屋山金矿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请示》(鄂地(1995)71号)收悉。
你厅《关于退休工人追索医疗费争议是否受理的请示》(浙劳仲[1995]37号)收悉。
你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请示》([1995]鲁劳仲函字第03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单位的固定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要该争议标的符合受案范围的,劳。
你厅《关于〈医疗期规定〉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规定与《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并不矛盾。
你局《关于对平塑安太堡露天煤矿洗选煤如何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请示》(晋地发(1995)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对矿产品已做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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