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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我国政府和巴林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2年5月16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和巴林王国财政和国民经济部部长阿卜杜拉·哈桑·赛义夫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巴两国政府互免空运收入税收协定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我国政府和巴林国政府关于互免空运企业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协定已于1999年6月1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 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通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林国政府关于互免空运企业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的协定
(1999年6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林国政府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就互免空运企业国际运输收入税收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在本协定中: 一、“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另一方”的用语,按照上下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于1997年5月30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丹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外交部门分别于1998年5月5日和1999年1月11日互致照会,确认已。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苏丹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1997年6月5日 国税函[1997]342号) 我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1997年5月30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6年9月12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双方外交部分别于1997年1月30日和1997年3月11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该协定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备案的报告
(1996年9月16日 国税发[1996]158号) 国务院: 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1996年9月12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穆斯塔菲。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孟加拉国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1996年9月12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摩尔多瓦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我国政府和摩尔多瓦政府于2000年6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双方外交部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生效所必须的法律程序。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摩尔多瓦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我国政府和摩尔多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00年6月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该协定还有待双方完成各自所需法律程序后生效执行,现将该协定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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