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国税明电〔200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国税局应当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零售价格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额外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为遏制犯罪分子以注册商贸企业为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势头,及时发现和打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管理,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明电〔2001〕56号)通知称:因各种原因,手写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按原计划时限取消,总局决定自2002年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防伪税控系统将继续推行,2002年年底前,逐步推广到所有增值税一般。
为进一步支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省石油分公司)"分支公司一体化管理"改革,减少管理环节,降低成本,增强其竞争能力,同时妥善解决企业改革引起的地区间利益转移及相关的税收征管等问题,根据云国税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油站"分按独立核算的纳税人统计和按实际的加油站个数统计两部分。
为了适应税务管理信息化和金税工程运行需要,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立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税务登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工作的制约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工作规程,今年10月底前各地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1年度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工作质量检查的通知。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贸企业有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1]16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69号)一并贯彻执行。
为了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质量,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管理,省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流转税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47号)的有关规定,省局决定调整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最终销售价格,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