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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外交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5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至2003年5月31日止。 2.在年审中销售额达不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即工业企业达不到30万元,商业企业达不到180万元)的,原则上应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企业和职工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据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所需资金如何列支,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财务处理不一致,不利于财务管理规范化。
海关总署: 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对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等6家图书进出口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源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免征
 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在总结近几年汇算清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印发给你。
我局于1999年发布了《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附录的通知》(国药管安[1999]168号),附录包括了对无菌药品、非无菌药品、原料药、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和中药制剂等类别药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的。
现将《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你局《关于房产税减税免税审批权限问题的请示》(陕地税发[2002]160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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