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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通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财税[20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陕财税[2002]4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财税[20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游侠财税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失效。 市地税各分局、稽查局,各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函[2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1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丙烯酸酯[丙烯酸甲酯(M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规定,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2001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丙烯酸酯[丙烯酸甲酯(MA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取消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证发放审批和化妆品生产人员健康证发放审批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保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质量,防止出现预防性健。
现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2002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23号)精神,切实加强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省局制定了《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规定》,现将《规定》印发。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我们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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