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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据有关部门反映,目前各地对个人办诊所销售的药品在征收增值税方面执行不尽一致,为了统一税收政策,现对有关增值税问题统一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你厅《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新劳力字[1995]26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企业招工时,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办理录用手续问题。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委托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农业部、中国气象局等中央部门办理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国资事发〔1996〕2号)要求,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国家统计局将对所属。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委托国家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农业部、中国气象局等中央部门办理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国资事发[1996]2号)要求,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国家统计局将对所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委、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建委(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土地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总工会,国务院
你局《关于对“送车费”如何征税的请示》(西国税流字[1995]第60号)收悉。经研究,对汽车销售部门销售汽车向购货方收取的“接车费”或“送车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收入中一并征收增值税,并应按规定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
你单位西农金改办(1996)71号《关于西安市农村信用社1996年度购置运钞车的报告》收悉。
为加强煤炭行业管理,保障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同意对煤矿生产企业收取煤炭生产资格审查费的通知》(财综字〔1995〕160号),批准立项。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84号)《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通知如下:请各市、县国税局根据财税字[1995]84号文的精神,对所辖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全资附属的各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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