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常见问题

公司运营过程常见的财务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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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中确保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和程序:1. **独立确认**:审计师可以直接向银行发送确认函,要求银行确认账户余额和交易记录的准确性。这种独立确认可以帮助审计师验证客户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和调节表的准确性。2. **比对交易记录**:审计师可以逐一比对银行对账单上
【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办理时间?【回答】对于符合规定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
问题:销售预售房屋取得预收款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回答:一、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1、一般纳税人预缴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2、小规模纳税人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预缴时间: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
【问题】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已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的税款应如何填写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进行抵减?本期未抵减完是否可以留到下期抵减?【答案】一、纳税人须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的第三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该行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第4
【问题】跨地区经营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也要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吗?【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2012年第5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8]9号)等文件的规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也应按规定
【问题】电子税务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支持哪些增值税认定信息的申报?【答案】目前,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模块,支持增值税征收品目为“建筑物(11%、10%、9%、5%)-增量房、构筑物(11%、10%、9%、5%)-增量房”的预缴申报,其他类型暂不支持。您可在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
以下是全国部分省市关于工资发放时间的具体规定,旨在帮助企业与劳动者了解各地的工资支付法规,确保工资支付的合规性与及时性。北京市发放频率:每月至少一次法规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九条特殊规定: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上海市发放频率:每月至少一次法规依据:《上海
【问题】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哪些情形可以免税?【答案】1.不征、免征增值税:(1)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个别地方不再代开500以下)。(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
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责任制度规定如下:1. 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公司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2. 公司的法人责任与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是分开的,公司债务不能由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承担。3. 公司的法人责任制度规定了公司的独立性和独立责任原则,公司的债务和责任与公司股东的个人
【问题】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有哪几种办理方式?【回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10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申请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也可以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通过“先注销、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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