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务各直属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地税函[1998]93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中外合资企业开采石油资源征收资源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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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野(芦沟)至大(昌汗)公路野芦沟收费站调整人员编制的批复
5、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中外合资企业开采石油资源征收资源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