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杨凌示范区
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
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地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文件,加强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解释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召开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座谈会的通知
2、劳动部办公厅对大连市劳动局《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的请示》的复函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8号
4、关于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
5、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提供海关统计详细数据服务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其他税收法规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