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2-11-18  关注量:359  喜欢(29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2]15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公布2011年符合柠檬酸[盐]出口许可条件的企业名单

2、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旧版普通发票收缴问题的通知

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机关收费管理的通知

5、关于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营业税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