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文件中第三条 (关于营业额问题)第十三款关于"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列举名单省局将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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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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