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陕西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一、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其应纳税凭证的核定标准按照《印花税应纳税凭证核定标准》(见附件)执行。 二、我省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按照《规程》执行。 三、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7号)(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等八省市移动通信公司注资上市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8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地税函[1998]83号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融系统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根据(91)国税发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第八条:“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花;凡不符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