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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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2012年笫620号令),为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健康发展,强化地方行业监管责任,引导企业合规运营,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省商务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陕西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
为拓宽我省品种试验渠道,增加试验容量,加快新品种选育步伐,现就继续做好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科研单位联合体(简称联合体)试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程序规定》已修订完成,并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现将《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陕环发〔2018〕24号)即日起废止。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陕商函〔2020〕188号)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省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评选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21〕34号)要求,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级夜。
近日,商务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100号,以下简称“通知”商务部官网http://www.mofcom.gov.cn/工作通知栏),将在全国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商流通函〔2
依据《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陕西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陕商发〔2020〕35号)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要求,按照《陕西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陕西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陕商函〔2021〕327号)精神,省商务厅组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业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西安、咸阳、延安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有序复工复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为复工复业创造条件 商贸流通企业主要包括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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