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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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7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函〔2021〕318。
《陕西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2日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攻坚期。
为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优化营商环境,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已经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定价目录》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6日起施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陕价综发〔2018〕24号)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粮食储备管理部门和承储企业的管理与监督,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确保权责一致,参照《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问责办法(试行)》。
《陕西省“十四五”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397号)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省商务厅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促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予以印。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管理,打造一批发展模式新、产出规模大、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带动能力强的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促进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陕西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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