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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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 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2001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01年1月起,我省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本人缴费工资的5%提高到6%;单位缴费比例仍维持工资总额的20%不变,原行业统。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注册税务师作用的通知》(国税发[20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结合我省税收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事项通知》(陕政办通[2000]42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社会保险履盖面。
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驻陕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根据《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暂行办法》(陕政发[2000]11号)中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实行三费合一税务统一征收的规定,现就原行业统筹企业、农电企业失业保险费征缴问题通知如下:从2000年7月
现将《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
省政府同意《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税务部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是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察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0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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