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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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是中国联通的驻陕分支机构,在全省各地市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负责各自行政辖区内的经营业务,并且在部分县及县以下地区设立营业厅,这些营业厅均属于各地市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主要经营各县境。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和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89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事项通知》(陕政办通[2000]42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社会保险履盖面。
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网吧"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驻陕部队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13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部分体育项目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15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根据《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暂行办法》(陕政发[2000]11号)中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实行三费合一税务统一征收的规定,现就原行业统筹企业、农电企业失业保险费征缴问题通知如下:从2000年7月
现将《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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