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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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有线电视台播出股票行情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 有线电视台在专用频道播出股票同步行情信息、并向证券公司收取费用,对有线电视台从证券公司取得的这部分播映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征收营业税。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转租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发[1 999]8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管储备棉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9]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天然气公司收取的管网费、初装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陕地税发[1999]1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勘测设计单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发[1999]9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业企业租赁柜台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1999]8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最近基层税务部门反映勘测设计单位承担政府安排的勘测设计任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 勘测设计单位承担政府安排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规划、勘测、设计、监理等业务,不论从何种渠道取得的。
关于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房屋装修后再出租征收营业税问题,仍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76号)的规定执行,即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按"服。
经研究,现将商业企业租赁柜台征收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 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 第六款规定"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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