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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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取得的不在华履行职务的月份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245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近来基层税务部门请示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现明确如下:公安系统所属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中心(站)的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收费,是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事业性收费,未列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财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转发给你们,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凡企业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部门代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卫生防疫站调拨生物制品及药械征收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191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1999]8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建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1 999]7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最近一些基层基层税务部门不断询问纳入政府房改范畴的安居工程、解困工程、广厦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出售旧公房等按成本价、标准价出售房屋给个人是否征收营业税,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1994年实行新的营业税制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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