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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奖励未实际发放部分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更新时间:2026-11-01  关注量:1436  喜欢(1239)

问:由于考核滞后我公司年末未能计算出员工奖励金额,我公司会预提奖励费用在次年3月发放。如果计提奖励未发完,多计提的金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规定:

三、前期差错及其更正

前期差错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重新列示和披露。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相同。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计提奖金未发放部分属于前期差错,应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将多计提的奖金调整所属年度损益或资产负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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