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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拨改贷”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更新时间:1989-11-06  关注量:214  喜欢(113)

各地、州、市税务局,大理、个旧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10号《关于对“拨改贷”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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