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云南财税政策
全部 财税政策 财税知识 常见问题 样本范本 新闻资讯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1995-09-13  关注量:838  喜欢(743)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60号)转发给你们。对1993年底以前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1994年1月1日以后新上生产项目生产的出口产品,凡其产品与原生产的产品不同,并实行独立核算、单独管理的,应将新上生产项目的合同、章程文本(或修改合同、章程文本的修改文件)、董事会决议及审批机关等有关资料报经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后,可按《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云国税外字[1995]16号)的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不能独立核算和单独管理的,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58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一并遵照执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二司关于检发金融保险业现行征税规定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统一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竞价交易和即期询价交易时间的通知

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5、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所属企业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新上生产项目所生产的出口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搜索平台: 进出口税收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搜索栏目: 进出口税收 地方税收法规 法规库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