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凡有条 件设立稽查机构的,涉外税务稽查工作统一由该稽查机构按国税部门征管范围集中进行管理;没有条 件单独设立稽查机构的,涉外税务稽查工作可根据需要商同级国税稽查分局按国税部门征管范围互相配合、共同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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