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的奖金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外函[1997]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并物产(株)大连事务所外籍雇员取得数月奖金确定纳税义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46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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