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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

更新时间:1998-06-10  关注量:511  喜欢(224)

游侠财税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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