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民委(民宗局)、经贸委、财政局、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民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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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五部委局《关于确定“十五”期间第一批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