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曲靖、玉溪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878号)规定,现就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及其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在2003年底前,由广东发展银行总行在广东省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执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国税局的管理和检查。
附 件: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所在地
1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 昆明市
2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第一支行 昆明市
3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第二支行 昆明市
4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第三支行 昆明市
5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金碧路支行 昆明市
6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江岸支行 昆明市
7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人民中路支行 昆明市
8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护国广场支行 昆明市
9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双龙支行 昆明市
10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国贸支行 昆明市
11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龙华路支行 昆明市
12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北京路支行 昆明市
13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玉溪支行 玉溪市
14 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曲靖支行 曲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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