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相关阅读:
1、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机关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法经营是否享受税负增加退还问题的通知
3、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工程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优惠办法》的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财税管理游侠,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